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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的决定

[日期:2006-07-01] 来源:校长办公室  作者: [字体: ]

 

 

“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是由教育部、世界自然基金会和BP公司共同实施的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自1997年启动至今,现已完成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在第三阶段工作即将开始之际,经该项目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等八所高校成立“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并参加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项目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推动中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的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同时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内蒙古自治区可持续发展教育人才培养的需要,有效利用我校人才优势,挖掘潜力,形成合力,有组织地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切实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可持续发展教育的人才培养、科研以及信息交流工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中心挂靠在科技处,由学校直接领导。

一、机构性质

以可持续发展教育人才培养为主,同时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学术研究和信息资料交流为一体的机构。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接受项目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1.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合作,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

2.建构与区域特点相适宜的可持续发展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模式;

3.与当地学校及其所属社区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教育;

4.与广大教职员工协同工作,将可持续发展教育渗透到各专业学科的课程以及学校建设工作中;

5.加强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学科建设,争取申办相关的硕士点;

6.为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开课,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短期培训;

7.与国际可持续发展教育组织和国内其它中心保持联系、资源共享;

8.与当地政府部门、党校、企业等机构建立联系,推进可持续发展教育。

三、机构设置

1. 内蒙古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长:陈中永  王占荣 

副组长:照日格图 

  员:扎格尔  布仁吉日嘎拉  贾跃华      刘九万 

李凤清  王有亮  刘文霞  郝保文      杨伊生 

    吴红英      阿民布和  齐宝瑛  武俊明

2.专家顾问组成员:陈    能乃扎布  何艳宁  高燕茜

3.内蒙古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人员组成:

  任:照日格图

副主任:扎格尔  魏智勇(常务)

项目协调员:魏智勇

中心成立之后,根据工作规划尽快组织地理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蒙古学学院、社会学民俗学系、政治经济系等院系不同专业的教师组成教学与研究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并加强与当地教育、环保等部门的合作,为改善内蒙古的生态环境,普及环境教育知识,提高当地各族人民的环境意识,为内蒙古成为我国的生态屏障作出贡献。

 

 

二○○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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